AM730 畢明 說no的勇氣(一)

今天畢明在AM730的文章,所言甚是,我們原文輯錄如下:

打開門口做生意是否來客不拒,逢客必收,對品牌而言,對被邀代言名人明星而言都談過,似乎市面基本買賣雙方能貨銀兩訖的,很少「彈對方鐘」。那麼廣告公司呢?他們又會否、能否,對廣告商、對客戶說不,有甚麼不合乎公司原則時會拒載,「唔做你生意喇多謝晒,搵第二間啦」呢?

說no需要勇氣,我聽過、亦見證過,4As廣告公司有腰骨的年代,一些客戶,要求的做法、要求的創意,太不合乎專業水平,而且明知把創意照客戶的意思改,三不像之餘效果堪虞,又或者客戶有限的媒介和製作費要用來拍電視片、在電視播根本成本效果是負,廣告公司都唯有愛莫能助,請其另聘高明。不可能的任務,吃力太不討好,還會賠了招牌,這些錢,不能賺。雖然行內永遠有句話:「佢要死冇得唔俾佢死」,但有態度有要求的公司,會拒絕幫兇送佢一程。不過,能這樣有型,很多時都是對銀碼細的客戶才送檸檬,說no除了勇氣,還要空間。(原文連結在此

打開門口做生意,是否真的來客不拒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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