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創毋需創業比賽

香港現在試圖急起直追,在創新創業這領域追回失地,但卻慘變東施效顰,費時失事,我尤其對創業比賽反感。

香港的創業比賽尤其失效。若我們說比賽,即要有裁判。在香港創業世界,甚麽人有資格做裁判?若指的是一班在創業界所謂的意見領袖,那我就更覺奇怪了,如果他們真有影響力,那麽他們過去十年在香港創業界取得過甚麽成績?

想創業,就去創,還比甚麽賽?檢驗初創的惟一標準,就是用戶,他們才是初創的惟一合資格的裁判。

實在不知道香港人是否考試考到上腦。我們要通過創業來改變自身命運,至少這是我作為創業者的初衷。創業比賽,究竟是支援創業,還是將初創掐死於萌芽之時?

愛,做就對了。創業亦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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