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看了一篇名為"Is Facebook responsible for divorces?"的文章,在坊間眾多圍繞社交網絡有什麽商機的研究下,有這些從社會角度分析Facebook現象的文章,都是一個不錯的事。文中引用了幾個研究,說明社交網絡在離婚個案中擔當的角色。例如Peoples Social Survey研究了2001年至2011年的16000宗離婚個案,當中列Facebook為離婚原因的個案佔比,由2009年的20%,升至2011年的33%。英國的離婚服務網站Divorce Online,在2009年至2011年間就使用Facebook去查探伴侶與異性的行為,訪問了5000個受訪者,Facebook導致離婚的首三個原因分別是 (i)給異性發不恰當的訊息 Read more [...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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